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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应出台摩托车港田车非法营运处罚办法
2008-03-20 09:57:48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李进胜 刘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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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0日讯 在哈尔滨市的大街小巷,到处可见非法营运的摩托车、港田车,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连日来,记者随交警部门对这一困扰哈尔滨市交通的顽疾进行了调查。

  现有摩托、港田五千余台

  据有关部门统计,哈尔滨市现有摩托车、港田车5000余台,从2004年至今,除少量公共需求外,没有再为摩托车、港田车办牌落户。目前,路上行驶的有牌证的摩托车、港田车主要有三种情况:2003年应残联要求为残疾人办理落户的港田代步车;按照我国车辆管理允许以旧更新的政策,重新更新注册的摩托车;在哈尔滨市周边县(市)登记注册的摩托车。摩托车、港田车总数在5000台左右,其中,港田车约占15%,哈尔滨市户籍摩托车约占20%,在周边县(市)办理牌照的约占65%。

  交通违法引发事故不断

  摩托车、港田车交通违法情况突出。主要表现为:任何路段都敢闯红灯;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经常闯入快车道;越双(单)实线逆行;超员违法营运,两轮摩托车有时拉两位乘客,港田车内塞上3、4个人也不成问题;摩托车驾驶人不带安全头盔;无牌无证的占相当大比例;在道路上不服从交警指挥等。据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供的一组数字表明,2007年全市共发生涉及摩托车、港田车的交通事故233起,占全年事故总数的12.05%,事故造成死亡51人,占全市死亡人数的11.75%,受伤285人,占全市受伤人数的12.86%。而这些车辆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只要有可能就会选择逃逸。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非法营运的摩托车、港田车严重偷税漏税,冲击了合法的出租客运市场。

  治标不治本根治难

  哈尔滨市公安交警部门非常重视对摩托车、港田车的治理,仅2007年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就开展了20余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扣罚摩托车、港田车5150余台(次),拘留78人,罚款65万余元。

  为何屡禁不绝,首先是收入较高。在营运旺季,有的摩托车、港田车驾驶员月收入能高达七八千元。

  其次,摩托车、港田车驾驶员许多都是弱势群体,就业困难。而这一行当对技术和投资要求不高,约束力差,正适应了这部分人的需求,即使政府提供别的就业机会,他们也不愿意改行。

  另外,管理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公安交警部门担负着对摩托车、港田车道路交通违法的打击任务,但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后就必须放车,这就出现了“抓了放,放了抓”的现象。治标不治本,使摩托车、港田车的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

  处罚办法亟待出台

  解决摩托车、港田车的问题,必须依靠政府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开展综合治理。首先,从政策法规上提供依法治理的依据,将摩的的非法营运行为列入交通客运处罚范畴。其次,严格两种车的销售渠道,通过提高税收、限量发照等措施强行限制摩托车、港田车销量,同时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控制,严禁摩托车、港田车私下二手交易。第三,出台对摩托车、港田车非法营运处罚办法,授权有关职能部门没收、销毁非法营运交通工具的权力。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