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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未就业毕业生可登记参加就业实习
2008-03-21 06:25:5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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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1日讯 今年,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将达到20万人,就业形势仍十分严峻。昨天,省教育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从强化就业服务入手,创新、扩展服务内容,努力提高今年大中专学生的就业率。

  引导、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农村、社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仍是今年教育部门大力倡导的,并将在其考研、考公务员、周转编制、职称评定、户籍迁移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同时,全省还将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扩大就业领域:

  ———县(区)级以下机关和直属机构在申报公务员录用计划时,应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

  ———引导、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补充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

  ———各级政府在城市社区建设中,要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到社区管理、高新技术服务等新兴社会工作岗位就业。

  ———积极鼓励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当年吸纳高校毕业生达到新增就业岗位30%的,优先安排贷款资金。

  未就业毕业生可先申请见习

  从今年起,全省各级人事部门将建立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制度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优先安排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当年9月1日以后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书》到生源地户籍所在市或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政府将为其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为提升大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今年全省大中专院校将开设就业指导必修课或必选课。同时,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在具有一定规模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由同级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挂牌),有计划地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基地见习,并组织更多的、特别是回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为期6个月至1年的就业见习。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