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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棚户区:待改棚户区居民期盼“过渡房”
2008-03-24 11:22:3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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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4日讯 10多天前,“送走”了老父亲,哈尔滨市道外区增顺街16号居民王德才就搬进岳母家借住,每天白天他要还回老房子等棚户区拆迁的信息。

  据了解,王德才家在道外区“青砖大院”,属于今年已确定要改造的滨江棚户区。王德才的父亲王天介老人因为见证了“青砖大院”的历史,年初成了媒体争相追逐的名人,遗憾的是,老人最终还是没能等到住进新房的那一天。老人病逝后,王德才就准备搬出昏暗破旧的老房,但他去“房屋中介”一问,公交车三站地以内的出租房屋都涨价了,一屋一厨也得每月550元。王德才算了笔账,此次棚户区改造,市委、市政府的政策对棚户区居民非常有利,他家再添个两三万元就能住上相当不错的新房子。不过,新房最少也要等一年才能住进去,这段时间如果租房住,租金咋也得近万元。

  据滨江棚户区周边一些“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介绍,听到棚户区要改造的消息后房源就有些紧张,不少房主还提高了租金,这些日子来咨询的人也明显增多。

  据道外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搜集租金低、交通相对便利的出租房信息,以帮助需要“过渡房”的待改棚户区居民。

  《黑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内容包括:楼道内外门(含电子门)窗、声控灯日常维护养护。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