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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标1500万 牡丹江一起协议纠纷案经调解结案
2008-03-25 18:38:5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唐凤伟 李虹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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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5日讯 (唐凤伟 李虹 记者 雷蕾)近日,一起有四个被告、涉诉标的达1500万元的返款协议纠纷案件,经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历时八个月,终于以调解方式结案,避免了一起可能发生的集体上访案件。

  本案原告为牡丹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个被告分别为牡丹江公路客运枢纽站建设指挥部、牡丹江市路兴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市公路客运枢纽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市交通局。其中,建设指挥部由交通局申办;路兴公司为枢纽公司设立的项目法人;枢纽公司为交通局的下属单位。

  2003年9月15日,原告与建设指挥部签订了合作建设牡丹江公路客运枢纽站工程意向协议书。依据该协议,9月24日,原告拨付一期工程款2000万元,打入路兴公司账户。此后,各方协商于2004年7月14日口头终止合作,枢纽公司两次返还给原告1050万元,尚欠950万元未予返还。2006年9月8日,各方通过协商,就尚未返还的950万元达成了还款协议,但一直未能履行。为此,原告于2007年7月9日,向牡丹江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被告返还工程款本金950万元、利息550余万元,共计1500余万元。

  本案事实清楚,但目前该工程正在建设中,尚缺资金1.5亿,被告根本无力支付欠款,是一判了之,还是组织调解,扶持工程尽早建成,使被告早日形成还款能力,最终做到案结事了?牡丹江中级法院考虑,牡丹江公路客运枢纽站工程是市重点立项工程,毗邻火车站,是牡丹江市的窗口,全市人民瞩目。它建成以后,不仅将大大改善牡丹江客运交通环境,提升牡丹江城市形象,更将极大促进牡丹江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且牡丹江市政府已经决定,一年一度的中国(牡丹江)木业博览会在该工程的二层大厅举行。由此,该院决定尽量调解解决此案,但是原告坚持欠债还钱,如拿不出钱,就不同意法院组织调解,案件调解一度搁浅。

  为促成调解,从案件主审人到庭长、主管院长及至院长,大家想尽一切办法,一次又一次地或登门、或约请,做原、被告思想工作。向原告讲明,此案既使判了,根据被告的现实状况,短期内也无法执行,甚至有可能成为执行“死案”;向被告讲明,一定要有还款的诚意,想尽办法再返还一些款项,求得原告的理解和谅解。在法院的努力下,原告做出一定让步,但仍坚持必须前期偿还500万元,由于双方差距太大,调解工作又几次陷入僵局。由于调解时间较长,原告不很理解,几次写信给有关领导及部门反映法院久调不决,并表示将组织数十名工人进京上访。

  法院受到的压力可想而知,“久调不决”的潜台词是法院办案不公正;如果工人上访,还将造成十分不良的社会影响。牡丹江中院敢于担责,顶住压力,只要有一丝希望,也要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在被告迟迟拿不出调解意见的情况下,想尽办法,请市领导出面协调,并加快调解节奏,几乎天天都要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极力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最后一次组织调解,从下午两点一直进行到晚上七点多钟,最终双方都作出了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这一案件终于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