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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首次审计13个地市262个行政村“村官”
2008-03-26 08:52:5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张晓梅 马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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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6日讯 黑龙江省13个地市的262个村的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纳入黑龙江省经济责任审计范畴,这是自1990年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率先自行开展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之后,省级范围内首次对“村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这是记者从25日召开的全省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培训班会议上获悉的。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深入进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大,投入到村级的资金越来越多,开展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目的是保证广大农民得到更多实惠,促进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依法管理村级事务,依法约束自己,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好务。本次审计的对象为现任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而且将对村支书和村主任进行“捆绑式”审计。

  近年来,黑龙江省部分市、县对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2006~2007年,审计123人,查出违法违规资金587万元,处理处分38人,免职14人。实践证明,开展这项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地促进了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职责,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提高了资金、项目管理使用综合效益,为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使用管理级组织主要负责人提供了参考依据,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黑龙江省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以监督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为切入点,以管好用好新农村建设资金为重点开展工作。

  此次审计,将重点关注“村官”在行使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和经济政策执行权的过程中,重要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效益情况,突出对经济管理行为、重大项目决策和有关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村级负债、土地征用、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项,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减轻农民负担,如集体资产和土地的管理及处置、集体资金的使用及效益、失地农民的补偿及社会保险等。同时,把审查村级组织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核查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线索情况,作为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通过审计,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