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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专项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老年福利机构
2008-03-31 10:34:5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陆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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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31日讯 哈尔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20.5万人,2008年哈尔滨市将加快推进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机构。

  据了解,哈尔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从2000年末的99.2万人发展到去年末的120.5万人,七年净增加了21.3万人,增长21.5%,已占到总人口的12.2%。而哈尔滨市同期总人口仅增加52.7万人,增长5.6%。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挑战。

  去年,哈尔滨市115.9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比上年增长4%。老年人基本收入不断增加,企业退休职工月平均养老金达817元,年增长14.9%。哈尔滨市继续加大了救助贫困老年人的工作力度,调高了对60~69岁孤老加发30%、70岁以上孤老加发40%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贫困老人做到了“应保尽保”。

  2007年,哈尔滨市投入1.59亿元,新建17所农村中心敬老院,建筑面积75769平方米,床位达3876张。其中香坊、平房、巴彦、通河等农村敬老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城区完成4万平方米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哈尔滨市各种形式的养老机构床位数新增1300张,规划调控总建筑面积达8500平方米的老年活动站45处。完成市政府“惠民行动”项目之一的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易地迁建工程选址工作,完成市第二福利院老人宿舍维修改造工作,完成市第三福利院综合康复楼建设工程。

  2008年,哈尔滨市将加快推进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争取在三年内,完成农村敬老院整合工作,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0%。要进一步加大养老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机构,今年要新增床位1000张以上,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老年人总数由11%。提高到13%。。

  据悉,哈尔滨市将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广南岗区试点经验,通过政府买单的形式,为特殊老年群体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拉动哈尔滨市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