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 一、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继续办好惠民医院和扶贫门诊(病房),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各项措施,全面完成和切实办好省卫生厅确定的86项重点卫生工作任务和25件卫生惠民实事。二、加强卫生行业特别是医院管理,严格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三、继续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严格禁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四、继续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严肃查处各种不正之风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以上工作,使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得到进一步遏制,患者就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需求得到进一步保证,损害群众利益的政风行风问题得到及时纠正,社会对卫生行业作风状况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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