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3日讯 1日,哈尔滨市建委对发生人员伤亡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和处理。对21家违规建设单位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对33家建筑施工单位做出了行政处罚;19家监理单位分别被罚10万元;多名安全事故责任人被吊销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个别人被停止执业1年的行政处罚。
去年,哈尔滨阳光热电有限公司未完善相关建审手续,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队伍,并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1人的生产事故。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其给予100万元的罚款。
哈市建委统计,共有33家建筑施工单位因安全管理不善等原因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而且个别单位存在瞒报或谎报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有关部门均视情节分别给予这些单位行政处罚。
王某等26名项目经理,作为施工现场的第一责任人,未能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人员伤亡生产安全事故。为此,相关主管部门决定对王某等人给予停止执业1年的行政处罚,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对其中个别人给予吊销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3类人员考核证书的处罚。
另外,赵某等27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能及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被停止执业1年。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