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委 一、深化为农服务,实现科学发展。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需急,努力为农民办好政策指导、生产服务、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农机管理、技能培训、科学施肥、能源开发、专业合作、土地承包等10件实事,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二、提高执法水平,维护农民权益。深入开展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为重点的农用生产资料打假活动,严厉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行政许可项目在15日内办结,行政执法案件查处15日内办结。三、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政策落实不截留、不缩水、不走样。按照《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使用各类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公开农业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公开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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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