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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后连续数月不还款 银行起诉欠贷人要回本息
2008-04-07 11:28:5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高淑娟 孙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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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7日讯 一哈尔滨市民借贷后连续数月不还款,被银行起诉,将全部借款本息一次性讨回。

  据南岗区法院哈西法庭的法官介绍,被告李某与某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以20万元的价格购买一处房屋。在交纳了7万元的首付款后,李某便与原告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李某从去年4月份至10月份连续7个月未清偿贷款本息,银行对此开始调查。李某曾与开发商约定,由开发商为其作贷款担保,于是银行将李某起诉到法庭,要求解除与被告李某签订的贷款合同,要求被告李某偿还借款本金利息12万余元,被告开发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日前,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李某违反合同的约定拒不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对此应承担违约责任。最后,法院判决解除原告银行与被告李某的借款合同,被告偿还拖欠原告的借款本息12万余元,被告开发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