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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是否有继承权?
2008-04-21 19:01:59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李洁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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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某一直没有结婚,并在几年前收养了一个孩子,并办理了收养手续。几个月前,赵某因工伤死亡,孩子一直由我照顾。我来到赵某的单位,要求让孩子继承赵某的工伤保险赔偿金,但是单位的领导说赵某的父母声明放弃对孩子的收养,孩子已经无继承权。请问孩子能继承赵某的工伤保险赔偿金吗?

  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所以,养子女可以作为继承人来继承赵某的工伤保险赔偿金。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