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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划定“小饭桌”生存底线 不达标坚决取缔
2008-04-22 10:29:33 来源:大庆网  作者:魏艳丽 焦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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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管理办法将规范让人又爱又恨的“小饭桌”



  东北网4月22日讯 4月17日,大庆市召开“小饭桌”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并正式出台《大庆市学生“小饭桌”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规定,“小饭桌”须给每个孩子提供3平方米的就餐和休息场所。

  从即日起,各有关部门,将对全市的小饭桌进行摸底调查。摸底结束后,市卫生局、教育局、工商局、环保局、城管局等单位,将联手整治“小饭桌”。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小饭桌”,将坚决取缔。

  “小饭桌”帮家长分忧

  “小饭桌”是学校以外专门为中小学生提供午餐(或晚餐)和临时休息的经营性场所。它的存在,解决了很多家长接送孩子吃饭的实际困难。

  目前,大庆市区共有中小学校200多所,中小学生18万人,中小学校设有食堂的74个,每天有3万多中小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

  但是,这74个食堂,主要分布在有住宿生的高中,市区内小学设有食堂的很少。

  学校没食堂,父母又是双职工。很多中小学生,中午没有人照顾,“小饭桌”就应运而生了。绝大多数“小饭桌”位于学校附近,不仅解决了孩子吃饭问题,还解决了家长接送问题。

  “小饭桌”的出现,让家长不用再奔波劳顿,忙着给孩子做午饭。短暂的午休时间,还可以好好休息,养足精力投入工作。

  “小饭桌”卫生状况堪忧

  不过,“小饭桌”的出现让享受便利的家长又爱又恨。

  “爱”就不必说了,提起这“恨”,话可就多了。家住东风新村七区的李女士,孩子在机关二小上学,“我在萨尔图上班,老公在让胡路上班,孩子在东风新村上学。以前,一到中午,我就跟打仗似的,接孩子回家,给他做饭,再送他上学。有了‘小饭桌’,我就省心多了,每天都让孩子在‘小饭桌’吃。”

  说到这里,李女士停顿了一下,语气突然加重。“谁知道,‘小饭桌’这么不卫生,孩子在那里吃几天,就拉几天肚子,没办法,我只好给他接回来,继续奔波。”

  “小饭桌”的卫生状况,一直让家长担忧。如,经营场地狭小、餐具不消毒、生熟食品及厨房用具不分开、学生碗筷不能专人专用、多数从业人员缺乏食品营养科学知识等。   

  “小饭桌”多为“无名氏”

  家长还有一个最大的担心,就是很多“小饭桌”根本没有营业执照,从业人员也不办理健康证。

  这次之所以先调查摸底,再开展整治,也是因为很多小饭桌都是“无名氏”。

  不仅没有营业执照,有的“小饭桌”根本不挂牌子。据了解,萨尔图区卫生局曾进行过摸底,全区有明显标志的小饭桌仅有200多家。多数小饭桌都藏在楼区里,一张桌子,几个凳子,就能开门纳客。而“小饭桌”寻找“客源”的办法也很简单——四处张贴小广告。

  “小饭桌”到底要具备啥条件

  为此,我市特别制定《大庆市学生“小饭桌”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那么,“小饭桌”到底要具备什么条件才算达标呢?

  首先,“小饭桌”经营面积要与就餐人数相适应,有独立的食品加工操作区和就餐、休息场所。加工场所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就餐和休息场所每名学生使用面积最低不得小于3平方米。

  小饭桌的厨房须上下水通畅,有畅通的排水设施。炉灶上方须安装大于灶面的排油烟装置,防尘、防蝇、防鼠设施要齐全。

  经营“小饭桌”必须有冰箱或冰柜。冰箱存放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同时应设专用留样冰箱,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按要求留样48小时。

  菜刀、菜板必须生熟分开,设明显标识。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要有明显标识,严格分开,不得混用,盛装熟食的容器用前应消毒。

  “小饭桌”还要达到如下标准: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盛放垃圾的容器密闭,并做到日产日清。就餐环境采光通风良好,设置能满足就餐需要的流水洗手设施。中午休息场所应配有机械通风换气设施及空气消毒设施,床上用品专人使用,水杯一人一杯,并定期清洗消毒。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