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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给人办房照为诱饵 诈骗48000元被判刑
2008-04-23 11:14:5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明瑛 史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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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3日讯 绥芬河市顾涛、王浩同张某等人以给人办理房照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日前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绥芬河市顾涛、王浩同张某等人以给人办理房照为名,利用假房照诈骗当事人钱财,在短短的4个多月内共诈骗金额达48000元。张某找到王某,称顾涛的妻子是土地局的,有办理6本房照的任务,让王某联系办理房照的人。几天后,王某在绥芬河市阜宁镇一摩托车修理部与人闲聊时说能办理房照,该修理部老板说其亲属想办房照。经该老板介绍王某和要办理房照的当事人谈妥需要费用12000元人民币。之后王浩又到该人家中测量房屋面积、结构等,骗取了当事人信任。于是顾涛等人立即联系办假证人员,用480元制作了假房照,交给当事人。这个犯罪团伙利用相同方式先后实施诈骗四起,诈骗金额达48000元。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