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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规定中小学校百米内不发烟草零售许可
2008-04-24 11:14:10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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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4日讯 记者23日从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布局听证会上了解到,哈尔滨市将通过划定资金、场所、分布标准等途径,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今后,在中小学校校园内及门口100米以内的区域内,将不再审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存在的网点也将通过市场机制自然淘汰。

  平均183人就有一个烟摊

  据了解,哈尔滨市现有户籍人口970万,共有持证卷烟零售户5.3万户,平均183人就能摊上一个卷烟零售网点,与哈尔滨市人口、交通、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其他大中城市相比,哈尔滨市卷烟零售网点过密、过多,易引发恶性竞争、无序竞争,不利于市场稳定。

  哈尔滨市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布局规定中,对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进行了资金限制,城镇业者用于经营卷烟的专项资金不低于5000元,农村业者不得低于2000元;要求经营场所面积必须在20平方米以上,且住所与经营场所不能混用。

  六个硬杠抬高经营门槛

  以后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还将有六个硬杠:与现存合法网点距离100米以上;居民小区每100户可设一个网点;农村自然屯以每300人设一个经营网点为宜,但最多不超过5个;室内经营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大型食品类市场内,设立网点不能超过2个;车站(设多个候车室的车站可按每个候车室分开计算)、电影院、体育场内,设立网点不能超过2个;一个街牌的地址只允许设1个网点。此外,中小学校(包括技校和中专)校园内部及门口100米以内的区域内,将不再审发专卖零售许可证。

  此外,具有本地户口的残疾人及烈属等特殊群体,在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可给予照顾,但实际经营人必须是本人,且一人仅限办理一个许可证。

  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处鲍继清处长说,这些新规将为杜绝流动烟贩和混乱经营打下基础,不符合条件和存在违规经营的业户,将通过市场自然淘汰机制和监督管理方式退出市场。

  违规经营场所被点名

  在这次听证会上,一批不允许经营的场所还被点名,其中包括药店、五金店、书报摊、杂货店、熟食店、冷饮店、美容美发店、化妆品经营店、鲜花水果店等非食杂类商店;阳台、窗口经营、临时性房屋、早夜市摊位、室外农贸市场摊位、临时摊床等按城市规划半年内实施拆迁的房屋。

  出席听证会的哈尔滨市人大代表张恩学和周晋表示,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布局是对公共资源配置的优化,具有趋利避害的作用,会促进建立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卷烟经营市场环境,也是哈尔滨市人口、交通、经济、消费、城市规划和管理发展的需要。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