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30日讯 29日,“齐二药”假药案刑事部分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广州中院认为,齐二药公司总经理尹家德,副总经理朱传华、郭兴平,化验室主任陈桂芬,药品采购员钮忠仁5人的行为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并以此判处朱传华有期徒刑7年,尹家德、郭兴平、陈桂芬、钮忠仁四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4年不等。
责任编辑:张昭
东北网4月30日讯 29日,“齐二药”假药案刑事部分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广州中院认为,齐二药公司总经理尹家德,副总经理朱传华、郭兴平,化验室主任陈桂芬,药品采购员钮忠仁5人的行为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并以此判处朱传华有期徒刑7年,尹家德、郭兴平、陈桂芬、钮忠仁四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4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