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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个未婚证 咋就这么难?
2008-05-08 09:14:4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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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同志:

  我是哈市人,到深圳打工已有两年之久。现在公司需要户口所在地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我未婚,也就是“未婚证”),说是当地街道办事处要查验。因为不能回哈,“五一”期间我电话咨询,没想到,本以为很简单的事情,却遇到一连串的麻烦:

  毕业之后,我的户口就存放在哈尔滨市人才市场。我打电话到市人才市场咨询,工作人员称不能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我又打电话到兆麟派出所,派出所说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而兆麟街道办事处方面称,民政局出证明,他们才给办。我又拨打道里区民政局电话,在告知我本人现在深圳,需要请人代办时,民政局答复说:必须由本人提交身份证、户口簿、两张6.6厘米照片才给办理,如果委托他人代办,则需要当地公证处提供委托公证,再由委托人到道里区民政局办理。随后,我从深圳市南山区公证处了解到,委托公证需要交纳300元的公证费,而我的一位来自安徽省安庆市的女同事只是往家里打了个电话,其母亲交纳了4元手续费,当天社区就开出了证明,她本人则隔天就收到了“未婚证”。

  我有些想不通,在哈尔滨办理一个未婚证明怎么需要如此繁琐的程序。公司里有许多外省市的打工者,其他省在办理这种证明时流程都很简单,而在我的家乡,办个“未婚证”咋就这么难?

  黄晓莉

  调查附记:得知黄女士的遭遇后,记者以一名外地打工者的身份进行了暗访。在兆麟街道办事处记者得知,由所在社区负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记者随后又与黄女士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取得联系,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苏某说,外地打工者需要提供三方面材料:一、单位和现居住地社区开具未婚证明;二、道里区民政局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三、户口簿、身份证。苏某说,她是按章办事,说其他的也没用,只要按规定准备齐材料,就给开证明。

  咨询民政部门后,记者得到了与黄女士一样的答复。道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于主任说,外地打工人员如果本人不能回来,只有通过公证才能委托他人办理,否则民政部门不能开具任何证明。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处郑处长告诉记者,在哈尔滨市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照片,如果本人回不来,委托他人代办即可,如果考虑到在外地打工期间户口所在社区无法为其证明婚姻状况,社区方面要求单位与现居住地的社区提供婚姻证明有情可原,但却没有强制规定必须进行委托公证。

  得知各部门的答复后,黄女士告诉记者,一些在外地的打工者赚钱不易,如果都需要像她一样,需通过公证来领取未婚证明,那么,那些无力承担公证费的打工者,岂不是永远无法为自己的婚姻状况“正身”了吗?

责任编辑:张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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