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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挟持她人杀人碎尸 制造自己死亡现场骗保
2008-05-08 16:09:36 来源:东北网  作者:苏少婷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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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8日讯(苏少婷 记者雷蕾) 为了骗取保险金,依兰县一饺子馆老板娘刘某伙同表妹杨某挟持她人后杀人碎尸。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杨某已被警方移交检察机关起诉。

  2月19日13时许,哈尔滨市依兰县依兰镇南花园五号楼一家药店向公安机关报案,在疏通被堵塞的下水道时发现人的牙齿和手指。接到报案后,依兰县公安局刑侦、刑技人员立即前往现场。经现场勘查,确定系一起杀人碎尸案件。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迅速组织精干力量,指导、督办当地公安机关尽快破案,确保当地社会治安稳定。经过现场勘查,判定尸块为女性,年龄在二十岁至三十岁之间,死亡时间应该在5日左右。专案组决定将管道深挖,将暴露在地表的一段下水道截断继续勘查。经过2个多小时的打捞,又发现人的右大腿骨和内脏器官。鉴于此种情况,作案的第一现场应该在此楼内,于是对下水道管线的走向进行详细调查,发现只有这家药店和隔壁的一家熏酱饺子王饭店两家共同使用,缩小了侦查范围。

  经工作,药店的老板及工作人员不具备作案的因素及条件,均已排除。专案组决定将饺子王饭店老板张某确定重点嫌疑人进行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2岁,家住道台桥镇平原村自卫屯)。一方面组织精干力量对张某进行审讯,一方面刑事技术人员继续对饺子王饭店进行详细勘查,发现更多的犯罪证据。

  经审讯,张某拒不供认杀人的犯罪事实,并编造其饭店被盗过及发案时不在现场等谎言想蒙混过关。审讯人员加大审讯力度,并适时地抛出有力证据,在强大审讯攻势和铁的事实面前,嫌疑人张某供认此案系其妻子刘某所为。

  专案组将刘某带回进行审讯,刘某供述了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杀人碎尸的经过:因家庭生活困难,刘某一家欠下外债。为摆脱窘境,刘某在一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了6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总保额30万元。随即策划制造了自己死亡的假象。2008年2月11日晚,刘某在依兰县达连河镇用刀将被害人姚某挟持到依兰县刘某自己家开的熏酱饺子王饭店,用针剂的肾上腺药液对姚某注射,致其昏迷,后用湿手巾将其捂死,将尸体先焚烧,并用针管抽出自己的血滴在地上,想伪装成自己被抢劫焚尸的现场。由于当时用的是酒精做燃烧剂,且室内狭小不通风,焚尸没有成功,于是将尸体肢解,毁尸灭迹。

  在刘某指认购买针剂及药物的药店,专案组查明还有一名女子与刘某一起去的,于是加大对刘某的审讯力度,刘某供认了伙同其表妹杨某共同犯罪的事实。2月29日晚6时许,在哈市行动技术支队的全力配合下,将藏匿在肇东市一小旅店内的杨某抓获。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