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2日讯(记者 高长利)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决定:命名哈尔滨市巴彦县、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齐齐哈尔分局、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等15个县(市、区、局)为全省“平安县(市、区、局)”。
2007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从保持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平安龙江”建设作为民生工程、基础工程、保障工程,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狠抓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了全省社会稳定、治安平稳和公共安全。经认真检查考评,哈尔滨市巴彦县、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齐齐哈尔分局、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等一批县(市、区、局)达到了省级“平安县(市、区、局)”标准。
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被命名的“平安县(市、区、局)”为榜样,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2007年度全省“平安县”(市、区、局)名单巴彦县
木兰县
甘南县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宁安市
牡丹江市东安区
大庆市龙凤区
鸡西市滴道区
双鸭山市宝山区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
绥滨县
海伦市
明水县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齐齐哈尔分局
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