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3日讯 不明身份的陌生人频繁出入,安全门被破坏,自行车被盗走,居民家被撬失窃,楼道成“公厕”,住客深夜扰民……近日,本报关于“违规旅店开进居民楼”相关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连日来,众多市民来电举报并历数了违规旅店的种种危害。
根据市民举报,记者跟随市公安局特种行业管理科民警,对哈尔滨市部分违规旅店进行了抽检。检查中,违规旅店几乎都没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但其中一些拿出了“临时营业执照”。据民警介绍,根据有关规定,经营旅店业必须“先领证,再办照”,这些领到“临时照”进行经营的旅店均属违规。
市民呼吁彻底清除
自本报10日公布违规旅店举报热线以来,广大市民纷纷来电,历数身边的违规旅店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隐患和危害。
在市民反映的情况中,扰民和安全隐患是违规旅店最主要的危害。家住南岗区辽河路246号7栋2单元的毕先生来电反映,楼内有一家违规旅店,电子门遭到破坏,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导致楼内发生的盗窃案件增多。今年3月,他的女儿在家复习功课,忽听门口有些“动静”。透过“猫眼儿”一看,一男子正在门口用工具拨弄门锁。女儿连忙猛敲房门,该男子吓得转身就跑。毕先生表示,如果女儿没有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电话中,市民们普遍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对类似的违规旅店予以清理,保障居民正常生活与安全。
违规旅店“有照无证”
近日,记者跟随市公安局特种行业管理科干警对哈尔滨市多家违规旅店进行了抽查。抽查中,检查人员发现南岗区建设街“玉杰旅店”等多家违规旅店均没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但能拿出工商部门颁发的“临时营业执照”。
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1日起施行的《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中规定:“符合旅馆业开办条件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在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该负责人表示,旅店业属于特种行业,开办、经营该行业需要符合严格的标准。公安部门首先应要求经营者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意见书》,并根据《条例》,在符合“不得与居民共用一个楼门通道”、“有防火通道”等标准的情况下颁发“特证”,之后方可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这些违规旅店的基本条件均不符合相关标准,不可能获得“特证”,却能得到“临时执照”,依照《条例》规定应属违规,公安部门将对这些违规旅店进行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