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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调整公务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
2008-05-21 11:03:39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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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1日讯 日前,哈尔滨市重新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今后,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出差将实行定点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招标价格凭据报销。这是记者20日从哈尔滨市财政局获悉的。

  《办法》对出差标准也相应做出了调整,赴省外出差住宿费按照副市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正、副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到省内出差住宿费按照副市级人员每人每天480元,正、副局级人员每人每天24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20元的标准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天50元和每人每天30元。

  《办法》中还对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实习、工作锻炼等的差旅费以及调动搬迁费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