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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关于公开考试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2008-06-03 09:30:3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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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3日讯 省委宣传部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试选调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左右,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政治可靠,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积极进取,作风务实。

  2、报考主任科员以下人员,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报考副处长人员须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干部身份。报考机关资料室工作人员须具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身份。中共党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3、热爱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业绩突出,有两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4、身体健康,副处长职位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66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主任科员以下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士学位以上,同等条件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优先录用。所学专业不限。

  二、招考职位

  (一)文化艺术管理职位2名(副处长1名,主任科员以下1名,机关行政编制)

  所需条件:

  1、副处长职位: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深的文艺理论修养,熟悉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和文化艺术管理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在某一艺术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具有从事文化艺术管理工作经验和经历。在副处级领导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2、主任科员以下职位:掌握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熟悉文化艺术管理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和经历。

  (二)社会宣传工作职位2名(主任科员以下,机关行政编制)

  所需条件:掌握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熟悉社会宣传工作业务,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和经历,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

  (三)文化产业经营管理职位2名(主任科员以下,机关行政编制)

  所需条件:掌握党的宣传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熟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相关知识和政策,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经济工作或文化产业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和经历的优先。

  (四)资料综合职位1名(主任科员以下,机关事业编制)

  所需条件:掌握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经历。

  三、程序和办法

  1、报名。可以以组织名义推荐报名,也可以以个人身份自荐报名。

  2、资格审查。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和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业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机关行政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招考职位相关的业务能力。

  5、考察。以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进行综合排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到其单位进行考察。

  6、体检。由省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7、借调试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依据岗位要求商现工作单位确定借调人员。分配到各个岗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

  8、正式调入。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5日,每天8:30-11:30,13:30-17:00为报名时间,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省直机关招待所202房间,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2号(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小学校对面)。

  联系人:张春锋

  联系电话:(0451)53626522、53626523转8201、 13009876292

  3、报名材料:

  (1)本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工作证原件、国家公务员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相关证明材料(调研报告、领导讲话、重要文件、工作方案等);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2008年6月3日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