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3日讯 一男子专门在夜晚蹲守在居民小区的楼道内,见有单身的女性回家便实施抢劫。去年8月至10月短短三个月里,他共实施抢劫十三起。日前,该男子被道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据介绍,34岁的马某家住肇东市,没有固定职业。去年8月14日22时30分,马某在道里区一小区楼下,将一名回家的女市民拽倒并用脚踢其面部,将其挎包抢走,包内有300元钱和一部手机。去年8月27日22时50分,马某在道里区一居民小区二楼缓台处,将一女子挎包抢走。去年9月24日22时许,马某在一小区单元门洞里,逼住一女子,将她手中的挎包抢走。从去年8月至10月的三个月里,马某用同样手段实施楼道抢劫13起,抢劫数额共计12000余元。日前,道里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20年,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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