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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补助26亿 黑龙江煤城28万棚户居民5年搬新房
2008-06-03 18:46:06 来源:东北网  作者:邵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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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3日讯 ( 记者 邵奇 ) 今天,记者在黑龙江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将补助26.17亿用于黑龙江煤矿棚户区改造,煤城28万棚户居民5年内搬新房;黑龙江省5年改善非煤矿城市城市棚户区300多万人口居住条件;同时,利用8年时间改造农村的泥草房。
 
煤城棚户区改造 国家补助26.17亿
 
摘要:黑龙江省中央下放地方煤矿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市113片棚户区项目已开始启动,国家给予我省补助资金26.17亿元,列东三省第一位。
 
今天,黑龙江省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说,黑龙江省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面完成,项目已开始启动。
 
据了解,国家确定,棚户区中矿工家庭占50%以上,200户以上集中连片并且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原国家统配所属区域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治理范围。
 
黑龙江省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总规模是改造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市113片棚户区,其中:拆除棚户区97片,建筑面积1425万平方米,新建小区56个,住宅建筑面积1573万平方米;维修改造棚户区16片,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使居住在棚户区内的28万户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246.5亿元。其中:小区内外基设施配套工程投资52.3亿元,建设住宅投资1 94.2亿元。国家给予我省补助资金26.17亿元,列东三省第一位。目前,国家已给我省下达了中央补助资金计划11亿元。
黑龙江省从2008年起,利用5年时间,完成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任务。
 
5年改善300多万人居住条件
  
摘要:省政府从2008年起,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非煤矿城市现有40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使住在棚户区100余万户300多万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省政府从2008年起,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非煤矿城市现有40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使住在棚户区100余万户300多万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今年计划完成624万平方米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
 
非煤矿棚户区改造资金通过政府启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解决。省里在2008年新增财力中安排2亿元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明年纳入财政预算。各市、县都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
 
截止到5月30日,黑龙江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推进办对各地上报的棚户区改造拆迁计划已全部进行了审核,并审批下达了棚改项目计划。全省157个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有37个项目完成拆迁工作,39个项目正处于拆迁之中。
 
8年改造农村的泥草房
 
摘要:省政府提出要用8年时间,基本消灭我省农村的泥草房,8年内集中改造农村泥草房160万户,每年平均改造20万户。
 
省政府提出要用8年时间,基本消灭我省农村的泥草房,即8年内集中改造农村泥草房160万户,每年平均改造20万户。用较短的时间,彻底改变我省农村尤其中西部农村住房的落后状况,并使多数农村住房达到节能、省地、抗震、环保的要求。
 
为加快泥草房改造步伐,省政府现已成立了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的总体规划、综合协调、推进实施、督办考核、资金筹集、土地供应、资金使用监督、行业指导及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同时,全省确定了30个泥草房改造示范村和150个泥草房改造试点村。
 
今年省政府将拿出1亿元专项资金,直接补到泥草房改造项目。此外,还专门下拨6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示范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