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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六项制度”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
2008-06-04 09:03:5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衣晓峰 杨茉
东北网6月4日讯 3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卫生局下发了哈尔滨市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六项制度,医院费用结算要征得病人的核对和认可,诊疗、贵重药品耗材使用等,医院需采取告知制度。
据介绍,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解决收费高、收费不透明等问题,市卫生局将对市卫生局直属各医疗机构实行“六项制度”:
——价格管理责任制度。建立院内价格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和监督机制,责任到人。
——价格公示制度。公示医院收费标准及价格举报电话和本院价格咨询电话。
——住院费用日清单制度。患者每日发生的全部医药费用,按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明细交给病人或其家属。
——住院费用认定及告知制度。医院费用结算要征得病人的核对和认可,并做到检查告知、诊疗告知、贵重药品耗材使用告知。
——价格信访接待制度。
——价格违法惩戒制度。对管理不严、价格不公开、不执行“日清单”,以及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目前,市卫生局要求各医院将“六项制度”在医院显著位置以醒目方式向患者公开,并将择期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