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仓库着火殃及邻居 法院:据公平原则应给予赔偿
2008-06-04 13:52:2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贾晋璇 张宏岩
东北网6月4日讯 居民史某家仓库棚突然起火,大火使邻居宋某家蒙受了很大的损失。宋某将史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公平原则,史某应当给宋某适当的经济赔偿。
日前,史某家西侧仓库棚突然起火,火势蔓延到同一连脊房屋的宋某家。烧毁了宋某家大半个房屋,损失近3万元。事后,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认定火灾原因不明。史某以此为由,拒绝赔偿宋某的损失。宋某只好将史某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宋某与史某家遭受火灾的原因不明,但起火部位明确是在史某家,但不能以此推定出史某有疏于管理和防范的过失。由于宋某未提供出充分的证据证明系史某家用火不当造成火灾,因此不能确定史某有过错行为。但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的公平原则,史某应当给予宋某适当的经济赔偿。法院据此判决:被告史某赔偿原告宋某经济损失15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费用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史某不服,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近日,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