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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月入246元为低收入家庭 家有空调不准申请
2008-06-11 08:00:3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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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1日讯 哈市民政部门今天确定,人均月收入在246元至305元之间的家庭为低收入困难家庭,低于此标准的家庭可以领取低保,其他低收入困难家庭(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将予以分类救助。具体执行标准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暂行规定》确定。

  家庭成员划分标准

  同一户口并依法形成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人员;未成年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人与抚养或有扶养义务人未共同生活的,也视为同一家庭成员。

  人均收入计算方法

  工作单位支付的固定性或者临时性工资和各类奖金、补贴等收入;出租、变卖家庭财产所得,各种储蓄、债券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的孳息,以及其他偶然所得;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费;继承的遗产、接受的赠与、遗属补助费、社会救济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收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以及经商、办厂等扣除必要成本后的收入;通过各种劳务性付出所获得的收入;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计入收入。

  上述收入在计算家庭成员月平均收入时,将计入家庭成员月平均收入的总和,除以家庭成员数量,最后的结果为家庭成员月平均收入。

  住房公积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同时,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以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等;离休人员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的护理费;因公伤亡的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享受的津贴、护理费、抚恤金、丧葬费;独生子女费和在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以及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社会组织及与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没有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个人给予的1000元以下临时性救助金;政府颁发的特殊津贴和一次性奖励金,省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再就业后,前3个月所得收入;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其他不应计入的项目等,不计入家庭总收入。

  用空调、买股票的不能申请

  在就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下岗、失业、无业人员,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职业介绍机构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等单位介绍就业岗位的;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未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家庭成员吸毒、赌博、酗酒且不悔改的;家庭成员在中小学自费择校就读或者在高额收费幼儿园入托的;家庭成员在高额收费的高等院校或者系、专业就学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明显超出本市规定标准的;2年内购置住房(因拆迁购置经济适用住房的除外)或者中高档装修住房的;拥有汽车、摩托车、空调、高档宠物等非必需生活消费品的;1年内新购置彩电、冰箱、音响等单项价值1000元以上的家用电器及高档家具的;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本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的;有投资股票、基金、期货等行为的不能申请低收入困难家庭。

  新闻链接

  低收入家庭申请细则:居民应以困难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服务工作站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哈尔滨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时间从6日开始至26日结束。认定结束后,区、街道或者镇(乡)、社区要建立起完整的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信息档案。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每季度报告一次家庭收入状况,政府部门审批认定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新申请的家庭可在每年6月、12月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社区服务工作站可以适当延长初审时限,但最长不超过10日。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