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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泳圈充气玩具不救生 一7岁男童险些溺水
2008-06-11 08:07:5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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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1日讯 刚买的泳圈还没用上一个小时就漏气了,7岁男童差点溺水。记者走访时发现,一些价格低廉的劣质塑料泳圈充斥哈尔滨市泳具市场,严重威胁了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9日,消费者黄先生向记者反映,一周前,他领着7岁的儿子到南岗区某游泳馆玩耍,进场前在临街的一个游泳用品商店买了一个儿童泳圈。儿子在水中玩耍时,套在孩子身上的游泳圈开始漏气,不到一个小时就瘪了。幸好他及时发现救起了儿子。回想当时儿子在水中挣扎的情形,黄先生连称“太可怕了”。

  记者在哈市南岗区大成街上某体育用品商店看到,该店除了经销运动系列服装、鞋、袜外,还卖各种款式的游泳衣和塑料泳圈。但这里销售的泳圈大多没标明生产厂家、产品标准号、出厂日期等,也没有使用说明。经营者称,货都是从南方城市进的,泳圈上没有相关标注无所谓,包装箱上有就行了。再说,泳圈是给小孩子玩的,又不是拿来救生的。

  随后,记者在道里区透笼市场一些泳具摊床看到,一些价格低廉的儿童泳圈质量根本没有保证,不但没有厂名、厂址,也没有质量标准认证。并且做工粗糙、质地脆薄,有的还散发着浓烈的塑胶味。

  据哈市工商部门介绍,使用不合格的泳具极易引起皮肤瘙痒等过敏症状,泳圈的抗压性如果达不到承载标准可能导致泳圈破裂,无法保障安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儿童用水上玩具为非救生用品,须在成人看护下在浅水区使用,并标有警示语。但在哈市泳具市场上出售的儿童用泳圈,有的根本没有警示标语,这很容易误导不知情的家长,使他们认为泳圈就是救生圈,可以放心地让孩子下水,一旦出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泳圈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按照有关规定,充气水上玩具应在距离气门不大于100毫米处的明显位置印上永久性的中文安全标记,字体高度要求不少于5毫米,还要标明“定员”及“尺寸”字样。哈市质监部门认为,一些廉价的泳圈使用的原料不合格,抗压强能力和耐磨能力很差,充足气后在水中遇到硬物很容易磨破漏气,儿童在使用这些泳圈时,有可能发生危险。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