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第七次常务会议
原则通过《防沙治沙条例(草案)》、《农村劳动力转移办法(草案)》和《省政府工作规则》
东北网6月12日讯 11日上午,省长栗战书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黑龙江防沙治沙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办法(草案)》和《省政府工作规则》。
会议指出,对于我省来讲,防沙治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环节,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对建设生态强省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立法的形式,解决我省防沙治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十分必要。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我省局部沙化加剧的严峻形势。法规颁布实施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治理措施,严禁破坏草原、林地、湿地开荒,进一步加大对防沙治沙的资金投入,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严格目标考核,依法兑现奖惩,促进我省防沙治沙工作有序地开展。各级林业部门要依法做好防沙治沙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从根本上保护土壤植被、提高土地质量,改善沙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会议认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实现农民致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已有半数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产生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制定一部省政府规章,对于促进和规范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培训、转移中服务和转移后维权等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十分必要。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从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关注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组织指导和各方面沟通衔接,畅通劳动力转移渠道,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合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深入开展。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依法推进工作,消除薄弱环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法定职责,与农业部门搞好协同配合,充分运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赋予的职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省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省政府工作规则》,切实把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省政府领导成员和组成人员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做解放思想、锐意创新的表率,执政为民、关注民生的表率,恪尽职守、廉政勤政的表率,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表率。
会议还对2008年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工作进行了研究。
会议决定,《黑龙江防沙治沙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向社会发布;《省政府工作规则》经进一步修改后,由省政府下发执行。
省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