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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建群力金融商务区引凤筑巢聚“财气”
2008-06-20 14:28:03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王方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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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0日讯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哈尔滨市政府日前出台《哈尔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开发建设金融商务区,实施优惠政策吸引金融机构进驻哈尔滨市、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和鼓励引进金融专业人才等措施,促进哈尔滨市金融业加快发展。

  百万元资助企业主板上市

  《意见》规定,对拟上市的哈尔滨市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的行政性收费,只按规定标准收取工本费。企业在境内外主板资本市场上市后,给予100万元的专项资金资助,以补贴其上市成本支出;企业在境内外主板资本市场上市所募集资金在本市所辖区域内投资的,市政府对其高管人员按融资额的2‰给予奖励,奖励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同时,妥善解决改制上市企业涉税及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

  《意见》规定,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支持力度。对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市政府以上一年度各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余额为基数,按担保余额比上年增长额的2‰的比例,给予担保机构风险补偿。

  在哈设总部最高补助200万

  《意见》规定,对在哈尔滨市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机构法人总部或地区总部,根据注册资本情况,一次性给予100万至200万元补助;对引进金融企业的引荐人,按实际到位资金的5‰予以奖励。

  《意见》提出,哈尔滨市将开发建设群力金融商务区。对新进驻哈尔滨市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在群力金融商务区新购地建设自用办公、营业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哈尔滨市核定的建筑物平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新购置自用办公、营业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每平方米3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新租赁自用办公、营业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的,在3年内每年按房租市场指导价格的10%给予补贴。

  特需金融人才可放宽学历引进

  《意见》规定,对金融机构需要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才,均可来哈尔滨市工作和落户。有特殊需要的,可放宽到中专学历;调入的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不受年龄限制,可随时办理调入手续;对来哈尔滨市工作,但户籍关系不迁的人才及其家属,人事部门发给《黑龙江省引进人才工作证》,享受哈尔滨市常住人口待遇;引进留学人员在国外取得的与国内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予以确定。引进金融机构的高管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以在居住地所在区公办学校妥善安置。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