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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受质疑 城市协管员"协"与"管"的错位之忧
2008-06-30 15:29:4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陈宝林 孙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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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30日讯 他们不是政府的公职人员,却有着一定的社会管理职能;他们的收入很低,却在城市的公共服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协管员,作为当前城市管理中的一道独特的景观,队伍正在不断壮大。然而,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来

  日前,哈尔滨市发生一起暴力抗法事件——动力区交警大队交警在扣留一辆无路权车时,十几人自称“交通局的”,手持镐把欲袭击交警,并将无路权车抢走,还打伤了一名过路民工。事后,某区交通局负责人表示,打人者不是他们的正式工作人员,而是与其合作的停车场协管员。

  又是协管员惹的祸。近年来,类似的新闻多次发生。人们不禁要问,协管员是怎么回事儿,他们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这些人总是出问题?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走访。

  如今,几乎在每一个执法部门和行政机关,都能看到“协管”的影子

  哈市市民刘先生经营着一个旅馆。不久前的一个深夜,忽然有两个人闯进来,说是辖区派出所的检查治安情况。由于刘先生不认识他们,提出要看证件,却遭到生硬拒绝。过后才得知,两人确实是受警方指令执行任务,只不过,他们是派出所新聘来的治安协管员。

  “现在各种各样的协管员真是越来越多了,几乎哪个部门都有,有时让人难辨真假!”刘先生感叹到。

  协管,顾名思义,就是协助政府公职人员管理公共事务。与其他大多数省份一样,我省的城市协管队伍也是近五六年才发展起来的。而随着城市人口增加、管理范围扩大,近两年,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开始借助社会力量来加强管理,使协管员队伍呈现爆发式增长。

  据了解,目前治安、交通、环保、劳动监察、消防、城管等多家部门都聘用了数量不等的编外人员,一方面满足了日益加重的公共管理的需求,同时也向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

  城管监督员在街头巡逻。记者 苏强摄

  2006年9月,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城管局共同开发公益性岗位——护绿协管员1600余个,专门安置4050人员。这些人员经过严格培训并签订合同上岗后,虽然收入不及正式工作人员的一半,却尽职尽责,对哈市打造园林城市、宜居城市发挥了重要作用。

  去年10月,这些城管护绿员和执法协管员整体转岗,组建了数字城管监督员队伍,负责巡视检查、信息采集、先期处置、核实确认以及结果反馈等工作,每个城管监督员都配备了自行车和“城管通”,如今活跃在城市的街头巷尾。

  据哈尔滨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在岗环保协管员有近500人,也是两年前上岗的,经费由环保局自负一部分,每月每人50元,其余大头由“再就业资金”来补齐。环保协管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环保部门没“腿”的问题,真正实现了环保进社区,在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巡查摸底、报告、调解纠纷等方面功不可没。

  “这些协管员,都是通过严格的考试选拔上来的。对协管员来说,有了一份相对稳定的收入,对我们来说,多了一群好帮手,是一个双赢的选择!”

  责权不清,监管失控,让个别协管声名扫地,甚至被群众称为“邪管”

  按照有关规定,协管人员作为聘用人员不具有执法权,只能配合正式人员执法,或是进行一些搜集情况、宣传解释之类的辅助性工作,重在“协”,而非“管”。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协管员经常违规越权,冲上一线。

  2005年12月8日,拜泉县运管站的宋立民、朱春波等4人上路执法,造成三轮车司机、34岁的绥化农民张学明被轧死。朱春波和宋立民是没有执法资格的聘用人员。而经公安部门进一步认定,肇事者宋立民——这个交通主管部门聘用的司机,竟然还没有驾驶证。

  今年初的一天,哈市出租车司机焦先生拉客人去绥化某地,返回途中被一男子拦截,强行将车开走,存于一停车场内。后来被告知,他被怀疑越界载客,而开走他车的是当地运管站的协管员。焦先生非常不解:协管员不是执法人员,凭什么抢开我的车!这不等于公开抢劫吗?于是他愤然报警。

  某县把一个农贸市场承包给一伙社会人。结果这些人在以协管员的名义管理收费时,随意要价,欺行霸市,还动不动就恐吓甚至殴打业主,弄得怨声载道。后来警方介入,打掉了这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

  有些协管员的行为,到底行使的是公务行为,还是民事行为,在现实中很难分得清,导致了许多的矛盾和纠纷。2007年11月13日,五常市卫国乡卫国村农民赵某与朋友在一烧烤店吃饭时,被人打伤,据悉,打人者是五常市交警大队小山子中队一交警协管员。当时,三人中有两人穿警服,都一身酒气,疯狂对赵某进行殴打。

  还有一些派出所的治安员,动不动就带着警械去扫黄打非或抓人。对这些越权现象,人们已经见怪不怪,只有发生了野蛮执法或伤人事件后,才引起社会关注。有些政府部门在聘人时随意性很大,仅凭口头约定就赋予某些人员或团体“协管”的名份,使一些素质低下、品行不端人员混迹其中,严重影响了协管队伍形象。

  权从何来?责向谁负?协管员身份合法性备受置疑

  专家:如不规范,就会消亡

  据了解,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目前协管员队伍在管理上还存在很大空白。到底哪些部门可以聘协管员、应该聘多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来界定;而队伍经费来源、人员招录辞退、福利待遇、法律责任也都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可循。在一些城市,各个部门经常自行其是,随意聘人,协管队伍呈现出无序发展或是过度发展的局面。有的临时聘用人员数量甚至超过了“正规军”,大有喧宾夺主之势。

  哈尔滨市编制办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协管员不属政府正式工作人员,不在编制管理范畴之内,目前市里也没有专门的一个部门负责这一块。去年,编制办曾对行政执法局招收300名复员军人进行了审批,但只是临时性任务,之后就不再涉及了。

  哈尔滨市人事局的一位同志也说:(协管员)好像也不归我们管,你再问问其他部门吧。

  协管员队伍无序发展状态,带来了几大弊端。一、使部分公务人员呈现“贵族化”倾向。一些执法部门管理任务并不重,却大量聘临时人员,正式工作人员则由“跑腿的”变成了“吱嘴的”,拿着高工资,整天悠哉悠哉。其二,助涨了乱收费、以权谋私歪风。协管员的经费有的来自政府财政、再就业专项资金,有的是单位自筹。说是自筹,其实就是以费养人、以罚养人,这无疑助长了以罚代管、以权谋私等行为。其三,素质良莠不齐,损害政府形象。一些街头协管员衣容不整,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群众非议颇多。

  省社科院社会学所理论研究室王欣剑主任认为,通过市场机制招聘协管人员,充实社会管理力量,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是一件好事儿,也符合社会治理结构“小政府、大社会”的未来发展方向;但要注意的是,不能一哄而上,盲目发展。相应的立法工作必须跟上去,通过法律法规对协管员的“准执法”行为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约束,防止公权私授、暗箱操作现象。否则,这支队伍就很难得到公众的认可,会发生萎缩甚至消亡。

  相关专家还建议,随着社会对协管需求的不断增加,应有专门的政府部门负责这方面的监管,合理核定数量,提高准入门槛儿,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择优录用。在这方面,哈尔滨市城管及环保部门积累的经验和作法值得借鉴。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