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于2000年以精神病儿子的名义买的房产,因我年事已高,已无能力再照顾他,所以想把这个房子卖掉。将卖房款全部用于我儿子今后在精神病院的所有开支。请问,法律上有什么规定?万女士
律师解答: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作为监护人既然是为儿子的利益考虑,你就有权对该财产进行处置。
责任编辑:宋巍
编辑同志:
我于2000年以精神病儿子的名义买的房产,因我年事已高,已无能力再照顾他,所以想把这个房子卖掉。将卖房款全部用于我儿子今后在精神病院的所有开支。请问,法律上有什么规定?万女士
律师解答: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作为监护人既然是为儿子的利益考虑,你就有权对该财产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