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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封闭公园晨练免门票 带狗进入最高罚200
2008-07-08 10:00:17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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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8日讯 《哈尔滨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哈尔滨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对哈尔滨市公园的规划、设施保护及游人不文明行为作出诸多规定。

  鼓励市民投资自建公园——《办法》首次提出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投资、资助、捐赠等方式参与哈尔滨市的公园建设。

  公园古树名木要建档保护——对于公园内绿化养护管理,《办法》规定,公园绿地整洁,无明显杂草及裸露、断空,树木修剪合理,形态整齐美观,花坛和花池设计新颖。其中,古树名木要设置统一编号、标牌,建立管理档案。

  园内公厕免费使用——《办法》规定,哈尔滨市公园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数量设置公厕,未达到规定标准和数量的,公园管理单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公厕建设。公园内公厕应当免费供游人使用。

  封闭式公园晨练时免门票——《办法》规定,封闭式公园在规定的晨练时间应当免收门票,动物园、游乐园和正在举办大型经营性活动的其他公园除外。老年人、儿童、现役军人、残疾人等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门票减免优惠。公园要建立管理投诉制度,公布服务监督电话,认真受理游人投诉。

  带犬进园最高罚款200元——针对游人的不文明行为,《办法》提出了具体处罚金额。其中,游客有恐吓、捕捉、伤害动物;污损、毁坏公园设施、设备;擅自在公园内垂钓、宿营;在非游泳区域内游泳;占用公园设施场地非法牟利等行为,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游客损毁花草树木,进入草坪绿地的;携带动物进入动物园及携带犬类进入其他公园的,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此外,针对游客随地吐痰、便溺;乱丢果皮、纸屑;在动物展区惊扰动物、大声喧哗、投喂食物等行为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