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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办小学初中新生报名时间确定
2008-07-14 08:18:1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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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4日讯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全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已经确定,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22日—24日。民办小学、初中招生时间至8月10日截止。公办初中的招生时间为8月11日—13日。全市统一于8月25日公布新生分班名单和教师组合名单,8月27日抽签确定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严格掌握6周岁入学标准

  据悉,市教育局已下发《关于做好2008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掌握小学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进入小学就学。个别偏远农村地区实行6周岁入学确有困难的,由当地乡镇政府报区、县(市)政府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可适当推迟当地儿童的入学年龄。

  同时,严格规范公办小学、初中招生行为。公办小学要严格按照区、县(市)教育局划定的学区招生,不得跨学区招生;公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区县(市)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招生。

  初中不得招收无学籍学生

  据规定,今年在外地就读的哈尔滨市学生,要求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的,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到公办初中就读的,由毕业生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各区、县(市)要认真做好回本地升学学生的安排工作。

  教育部门严令,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小学未毕业和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新生入学后,所有学校都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此外,哈尔滨市将把民办初中招生情况作为评估民办学校等级的重要内容,对违规招生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录取的新生不予提档和建立学籍。

  招生严重违规“一票否决”

  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是哈尔滨市今年教育工作的一大重点:学校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不得在省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加收任何费用;坚决纠正中小学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以及违规收费的作法。中小学原则上不得举办学科实验班……

  另据介绍,今年,所有小学、初中分班继续采取“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教育部门将会同公安、监察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排除“假户口”、“关系生”、“条子生”等干扰,确保今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据悉,市教育局已把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纳入评价区、县教育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指标,对管理不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在全市教育系统评优、评先进的资格。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