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4日讯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妥善安排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7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192元,物价补贴每人每月提高到44元;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900元,农村五保供养水平每人每年提高120元,对农村低保和五保人口每人每月新增10元的物价补贴。这次“提标”将惠及全省256.33万困难群众。
责任编辑:孙文博
东北网7月14日讯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妥善安排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7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192元,物价补贴每人每月提高到44元;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900元,农村五保供养水平每人每年提高120元,对农村低保和五保人口每人每月新增10元的物价补贴。这次“提标”将惠及全省256.33万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