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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承租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2008-07-16 15:34:0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孙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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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同志:

  我承租他人的一套住房,签了5年的租赁合同。租住1年后,我又找到更适合的房屋,便提出解除合同,遭到拒绝。请问我该承担多大的违约责任?石先生

  律师解答: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你作为承租人,要承担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于违约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