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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城乡低收入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共11个专项
2008-07-22 09:25:39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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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2日讯 哈尔滨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决定》,规范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救助范围,对城乡低保、低收入居民和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众,有针对性地实施专项救助。

  《决定》说,城乡社会救助要坚持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相结合、物质救助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有条件的区、县(市)要加速推进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进程,在1至2年内,探索构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步骤的社会救助体系。

  《决定》规范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救助范围:城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城乡低收入人员、受灾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和各级政府规定的其他救助对象。哈尔滨将实行分类救助,逐步提高城市低保人员中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学生等的低保金加发金额,对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人员基本生活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做到应保尽保,并逐步提高保障和供养水平。

  《决定》提出,哈尔滨将根据经济社会情况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有关政策,对城乡低保、低收入居民和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众,有针对性地实施专项救助。这些救助包括医疗救助、就学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生活用电用水救助、家庭供热救助、司法救助、应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居家养老救助和殡仪服务救助等11项。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