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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每年报废六七千辆车 仅回收一半
2008-07-22 09:32:1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闻礼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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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2日讯 《整容报废车三孔桥上热卖》一文发表后,随后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哈尔滨市每年报废车辆约有六七千辆,回收的车辆仅占一半。

  据市商务局物资秩序流通管理处刘处长介绍,每年哈市约有六七千辆报废车,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完全被物资局下属的报废站强制回收。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哈市对无路权车加大打击力度,他们的报废站强制回收了3500余辆报废车,2006年回收了2100辆左右,这以前回收的报废车更少。一些报废车车主在报废前夕提走车档案,或以种种借口将车办理转籍、落户到外市县,有的干脆私下保留车档案。一些贪图便宜的人怀着侥幸的心理,钻外县管理疏漏的空子,驾驶这种车辆上路行驶。目前,报废车辆大都从大城市流失到中小城市,从县城流失到乡村。据该部门负责报废车辆的赵科长介绍,哈市每年强制报废的营运车辆有7000台,可到正规的报废公司强制报废的不到1000辆,其余的报废车辆大部分经提档、过户、转籍,最后都“没影”了。

  据市交警支队车管处牌证科负责人井波介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私人小轿车等非运营性车辆,9座以上的汽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而9座以下的车辆其使用年限为15年。到了使用年限之后,国家对车辆不会强制报废,但会增加车辆检测次数,一般出租车使用年限为8年。管理部门一般在车辆报废前两个月通知车主。记者询问为何有即将报废的车被提档、转籍,井波说“1997年以前有这方面的规定,现在已废止,因此只要车辆在检车期内一切正常,就没有理由不给办理提档、转籍手续”。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