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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政府采购规模稳步增长 上半年节约719万
2008-07-22 11:18:1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柁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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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2日讯 今年,佳木斯市政府采购工作坚持“突出重点,打好基础,稳步推进”的指导思想,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项目平稳运行,既降低了政府办公成本,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政府采购工作稳步推进,采购效果进一步显现,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半年,佳木斯市政府采购规模稳步增长。全市实现了采购预算总额8220.10万元,采购支出7500.55万元,节约资金719.55万元,节支率为8.75%。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运行效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避免采购活动随意性,增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使政府采购计划实施过程更加便捷、公开、透明,佳木斯制定了《佳木斯市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包括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核、政府采购项目的委托、政府采购计划的实施、政府采购计划的查询与监督、省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等做出规定。从目前实施情况看,各采购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单位随意采购、逃避集中采购现象明显减少,采购行为更加规范,有力地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今年以来,佳木斯把推行区级政府采购制度作为财政工作重点工作之一,切实摆上位置,抓在手上,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监管有力的政府采购市场机制,维护了公平竞争环境,促进了佳木斯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今年1月,佳木斯市严格了采购目录及采购资金限额标准,把三大类54项采购品目,确定了集中采购标准,要求采购品目达到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项目,按月申报《佳木斯市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一律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未达到标准的采购品目,实行分散采购,由采购单位填制《佳木斯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资金限额标准以下自行采购申报表》,经核准后自行组织采购。同时,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具体采购程序和要求,切实保障了政府采购目录的贯彻执行,杜绝了规避集中采购的行为,确保了形成政府采购规模,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