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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一"规范"收费就翻番 每月60元涨到300元
2008-07-22 14:09:2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石冬泉 董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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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2日讯 14日,《早夜市管理权“下派”惹争议》一文见报后,15日,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六道街的几位业户来到本报,反映他们目前正面临着的一个两难选择:马路市场将被街道办事处接管变成正规市场,业户不进入正规市场就被取缔,而如果同意进入正规市场,又难以负担每月300元钱的市场摊区费以及400元钱的抵押金。因收费问题与有关部门僵持不下,市场去留问题没有解决,现在这些业户已经无法经营。

  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走访。

  1、业户心声:“变正规挺好,就是费用太高!”

  “我们也希望这个马路市场能好好规范一下,变成正规市场,这样打游击也不是长久之计啊!”这是南马商店的下岗职工董喜臣对记者说的第一句话。他告诉记者,他有两个女儿,都还没工作,就靠和妻子在市场卖菜养家糊口。“原来一个月交60元钱的管理费,还能接受,现在一下涨到了300元,还只给1.5米长的摊位,我们这些卖菜的,根本摆不下多少菜,怎么承受的了呀?另外,还要交400元钱的抵押金,对我们也是一笔负担!”

  和爱人摆水果摊的刘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天上货时的车费是20元,卖的水果除去折损后每公斤平均挣0.6元,100公斤才挣60元。一个月下来,他们夫妻俩能净剩1500元左右。刘先生说:“这一个月1500元的收入勉强维持着我们全家的生活,本来就不太富裕,这要进入正规市场以后,光摊区费我们一个月就要交600元(需要两个摊区),哪儿交得起呀。原先由于我们俩双双下岗,我还有残疾人证,卫生费都减免了,但现在所有减免条件都须重新审定,我们心里没谱儿。”

  记者了解到,几乎所有的业户都赞成进入正规市场,但也都认为每月300元的摊区费“太高了”、“很难负担”,对400元钱的抵押金也都表示不满。

  2、现场目击:市场脏了一条街,不管不行了

  15日上午,记者在道外区南十六道街市场南新街一侧望去,整条马路被挤得水泄不通,原本是机动车辆通行的车道被商贩的菜摊、三轮车、货车所占据,其他机动车无法通行。许多商贩将菜叶、腐烂变质的水果、包装箱以及鸡、鱼的内脏随意丢在马路上,弄得垃圾遍地、污水横流。

  15日,脏乱不堪的道外南十六道街市场。

  据了解,道外区南十六道街周边市场是道外区重要的商业批发市场集散地,也是道外区历史形成的马路市场,存在至少有二三十年了。现在大约有300多业户,每天一大早就支起摊床,直到晚上才散去。由于缺乏管理,占道扰民、阻碍交通、污染环境等现象非常突出。

  据道外区执法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条街曾有一段时间管理得很好,73路公交车还经过此处,后来由于一度没人管,现在就变成了非常脏乱的马路市场,公交车也被迫改道。

  不仅环境差,由此造成的安全隐患也让附近商家忧心忡忡。在街面一侧的远东商厦一位负责人说:整条街被堵上了,一旦发生火灾,肯定火烧连营!

  3、物价部门:抵押金没规定,摊区费需协商

  对业户们反映强烈的摊区费问题,道外区仁里街道办的有关负责人也一肚子苦衷。他说,拟收的每月300元钱摊区费包括三项内容:摊位费100元、管理费100元、卫生费100元。这个标准是参照附近一些早夜市的收费标准拟定的,因为一般早市和夜市的收费都在每月150元到180元之间,道外十六道街市场作为全天的市场,拟定每月300元钱的摊区费并不算高。他说,为了管理好市场,他们也需要安装相应的设备,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比如按照区里要求,这样规模的市场必须安装两个摄像头,需要投入6万元钱;另外街道办还要向“上面”交2万元钱的抵押金。至于拟收的400元钱的抵押金,主要是为了对业户在经营中维护卫生秩序形成一定的制约。

  300元钱的市场摊区费到底合不合理呢?16日,哈尔滨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哈尔滨市1998年出台的《关于规范集贸市场和摊区收取税、费行为的通知》规定,市场经营者只能向业主收取三项费用:卫生费、管理费和摊位费。卫生费每天每户一元钱;摊位费则由市场经营者和业主协定,物价部门还没有相关标准。对于抵押金,物价部门也没有相关规定。

  16日,南十六道街的业户再次给记者打来电话说,该市场已经被取缔了,他们300多业户现在没了经营场所,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