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5日讯 24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招考办获悉,今年文史类、理工类本科三批院校分两段投档,即在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根据考生志愿按计划的120%投档;未完成计划的在本科三批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缺额的120%投档。高职(专科)院校也分两段投档,即在本科三批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按计划的120%投档;未完成计划的在高职(专科)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缺额的120%投档。
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要密切关注补报志愿通知和剩余计划。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院校的录取时间及补报志愿时间已经公布,即文史类、理工类本科三批院校8月1日-8日录取,8月6日-8日补报志愿;提前录取的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及高职(专科)提前批院校8月10日-12日分类同时录取,8月12日补报志愿;高职(专科)院校8月13日-20日录取,8月17日-19日补报志愿。
需要强调的一是每个录取批次是否有补报,需补报一次、二次还是三次,每批每次补报的具体时间从几时开始至几时结束,以及是否需要降分补报等,目前都无法确定,届时我们将先预报有关批次的补报信息,然后再按预报的时间发布正式开始补报志愿的通知。二是考生应按时间表密切关注“龙招港”随时发布的补报信息,并按正式补报志愿通知的有关规定补报志愿。
要上网确认录取结果并携带纸介档案按时入学。所有考生均应以“龙招港”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未经“龙招港”填报、补报的志愿及公布的录取结果无效,并应据此核对由招生院校填发的《录取通知书》的有效性。被省内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高校(院校名单详见附表)和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还须一并收到加盖省招考办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而且,凡被录取的考生,均需到当地(县、区)招考办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提取本人的纸介档案,在入学报到时上交高校。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其录取信息将被删除,不予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