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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2008-07-29 11:08:5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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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允许公民旁听。会议拟于2008年8月中旬在哈尔滨召开,会期五天。

  会议的主要建议议题:审议《黑龙江省防沙治沙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并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奶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7年财政决算和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人事任免等。

  申请旁听会议的公民,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单位或社区、村民委员会证明信(介绍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发室报名。

  咨询电话:0451-53634670或53637729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8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