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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黑龙江为奥运营造和谐氛围
2008-07-30 10:38:52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刘晓波 张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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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积极应对奥运前后维护稳定工作复杂形势和严峻考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为奥运体育盛会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大幅上升。

  审判实践中,各级法院强调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在思想上强化司法亲民、便民、利民的意识,在行为上尊重、关心具体的当事人,设身处地地替当事人着想,充分体谅当事人的难处,做到善解人意,关注细节,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取得群众的信任,与当事人和社会形成良性互动关系,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温暖、便捷、公正。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们认真倾听当事人意见,充分体察社情民意,做到关心、耐心、细心,对诉讼规则说明到位、对缺乏诉讼知识的当事人指导到位、对裁决结果解释到位,使当事人能够在实质平等而不仅是形式平等的平台上,充分实现依法应当实现的权益。

  高院还要求各级法院对关系到弱势群体的案件,涉及群体利益的案件,以及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和网络关注的案件,要做到院、庭领导了解案件具体情况、直接指导案件妥善处理、亲自组织逐案落实稳控措施和制定处置预案、亲自出面做释法解疑疏导情绪工作。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积极调动各方面因素,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纠纷化解在一审,确保矛盾不上交、不激化,营造奥运期间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