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黑龙江事业单位岗位分三类 一人不能占两岗
2008-07-31 06:45:3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杨茉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7月31日讯 记者从省人事厅了解到,《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日前出台,今后黑龙江省将把事业单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一人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按岗位和不同等级进行管理,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据介绍,由黑龙江省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实施范围。三种岗位将按一定比例设置,其中管理岗位主要指担负领导职责和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一般应占岗位总量的50%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承担专业技术工作,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工勤技能岗位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一般占岗位总量的50%以上。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特殊需要申请设置特设岗位,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三种岗位将分设不同等级,根据岗位等级确定人员设置比例及待遇。其中,管理岗位分八个等级,对应正厅、副厅、正处、副处、科员等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分十三个等级,对应正高、副高、中级、初级等级别;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五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