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31日讯 近日,哈市市民张先生请朋友到南岗区果戈里大街上的一手店吃饭,在他与朋友酒过三巡后,饭店工作人员竟突然提出要加收“台费”,还开出了相应票据。
“饭吃到一半突然要收费,不然就换桌,饭店这种做法实在让人扫兴!”7月29日,提到此事张先生依旧觉得很气愤。他告诉记者,7月27日18时许,他与两位朋友来到哈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的一手店音乐酒城吃饭,进门后被服务员带到二楼就坐。19时许,正当他与朋友把酒言欢之时,一位男服务员突然走过来,要求张先生再交纳30元的“台费”,否则必须把饭菜搬到一楼餐桌上吃。
张先生立即提出质疑,在进店时并没有人告诉过他们二楼要加收费用,可是服务员坚持必须收费。怕扫了朋友的酒兴,张先生只好交了这30元钱,这名服务员还给张先生开出一张票据。
记者在张先生出示的收费票据上看到,票据上方写着:一手店音乐酒城,票据中标明在7月27日,饭店对202台(张先生的座位)收取过30元的“包厢费”,上面还盖有一手店公章。
7月29日11时许,在哈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上的一手店音乐酒城内,记者没有发现有收取包厢费的相关提示。该店的总经理助理周先生表示,他们确实对在二楼用餐的消费者收取30元的“包厢费”,包括纸抽、果盘等物品。但是,每次客人进店时服务员都会告知消费者,也许当天服务员一时疏忽才忘记告诉张先生的。
据哈市南岗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介绍,商家根据自身情况收取相关费用本无可厚菲,但应在店内显著位置标明收费的范围以及金额。针对张先生的情况,一手店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商家应退回所收钱款。目前,张先生已准备将此事投诉到哈市南岗区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