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日讯 记者从全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哈尔滨现场会上获悉,今年,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普遍展开,同时逐步向农村社区推进,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居家养老采取政府补贴服务与个人自费购买服务相结合。对65周岁及以上的困难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和80周岁以上的的高龄老人需要提供服务的,由政府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补贴或提供福利性服务;对有资金支付能力的社会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协助选择服务人员并给予优惠。居家养老的资金来源将通过各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社会捐助、街道及社区自筹等途径解决。从2008年起省从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并协调争取省财政拿出一定资金,作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引导资金。
居家养老服务将广泛地吸收和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并且还将通过发展老年福利服务,开发劳动就业岗位。同时,针对专业性较强的服务项目,要通过招标或组建的方式,确定稳定的专业化服务队伍来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另外,还要加强对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培养、引进与吸纳社工专业人才,提高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黑龙江省还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建立民间举办的市、区、街道三级居家养老指导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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