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1日讯 ( 记者 邵奇 ) 为确保奥运会和国庆节期间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牡丹江市质监部门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了“保奥运、迎国庆”百日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牡丹江市质监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水泥生产企业执法检查。检查企业11家,对3家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水泥外包装袋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牡丹江市局对全市7家奥运期间在京销售的食品企业进行巡查、走访,建立健全企业档案,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100%。同时,对全市759家食品加工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在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中,牡丹江市局出动执法人员59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98台次,检查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98家。共查处无证生产企业41家,其中,责令限期整改25家、责令停止生产、销售16家,共查处罚没款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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