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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压缩公用经费支援灾区 一般会议原则取消
2008-08-16 07:43:4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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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6日讯 为做好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市委、市政府日前决定,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开展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实现在今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缩公用经费支出5%的目标。

  ———严格精简各类会议和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本年度计划召开的一般性会议、庆典和参展活动,原则上全部取消。确需召开、举办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意义的会议、活动,必须经过同级党委、政府批准。要压缩会议时间,全市性专项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召开会议、举办活动一律不准发放纪念品,不准编辑各类宣传画册。

  ———严格执行接待和差旅费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或地区之间公务往来,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招商、参展等名义公款旅游,坚决制止一般性考察、学习、培训、研讨等活动。

  ———严格控制购买通用办公设备和厉行节约能源资源。年内停止更新、购置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通用办公设备。

  ———严格压缩各类文件和简报等资料发行的支出。对一般性的简报、信息、动态等资料一律压缩或停止印发。

  ———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消耗。未列入车改试点的部门和单位车辆编制定额一律不作增加调整,对车辆编制已满的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增加一次性车编。年内,除公安、防火、防汛、防疫、防灾等特殊业务用车外,一律不安排新购车辆经费。凡列入车改试点的部门和单位,参加车改的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车改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应上缴的公务车辆,不得拖延。严禁借用、调用、占用公务车辆。

  ———严格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和压缩经费支出。今年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外事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把关,不具备特殊理由的,一律不予批准。要压缩出访团组规模,每个出访团组构成不得超过6人,严禁拆分团或组团外团。压缩出访团组在国(境)外停留时间,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访2国不超过10天,出访3国以上不超过12天。压缩出访经费支出,全市因公出国(境)经费要比上年减少20%。

  ———严格控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年内,暂停审批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新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已批准的在建项目和维修改造项目,要按照“节约、节能、实用、环保”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复概算组织实施,一律不追加项目建设投资;对已经批准、尚未动工兴建或购买的,一律暂缓进行。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