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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分身有术还是冒名顶替 人在国外国内房产被更名
2008-08-19 15:00:32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孙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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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9日讯 最近,五常市民金先生家发生了一件怪事:在金先生出国期间,他的一栋100多平方米的住房不但被别人占有,而且连房产证也被更名。金先生怀疑自己的名字和签字被冒用。12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意外:出国期间房子被易主

  五常市民金先生反映,2007年初他在五常市成功街金山广场小区花了约20万元,购买了一栋面积为102.49平方米的私有房产,并于当年3月28日在当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由于他和妻子长期在国外生活,一年只回家几次,所以房子基本是空着的。今年4月,他再次出国,但6月突然接到女儿的电话,称自家的房子被易主了。

  金先生说,当时女儿从外地回到五常市,到家时却怎么也打不开锁,仔细查看发现锁被更换了,而且门旁贴着“房主”的电话。女儿拨打电话后,对方称:“你父亲欠我10万元钱,拿这房子顶账了。”于是,女儿找金先生求证。不知情的金先生被问得一头雾水,之后匆匆赶回国。他回到家再拨打“房主”电话,对方电话却始终关机,房屋内也是空无一人。

  追查:房产被更名时人在国外

  金先生经查询发现,房子在6月4日被办理了房产更名手续,而签字人竟然是“金先生”。据了解,办理房产更名时,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房主身份证及房主本人亲自到房产部门等。不过,记者从金先生提供的出入境签证手续中看到,金先生出境的时间是4月14日,入境时间为6月19日。也就是说,6月4日房产更名时金先生在国外。“除非我有分身术,才能出现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国外的荒唐局面!”金先生无奈地说。

  怀疑:有人冒名卖了房子

  记者从五常市建设局提供的情况说明中看到,当时确实有一个自称是金先生的人来办理房产变更手续,而且那人提供了身份证及其他证件,工作人员也进行了比对,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便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五常市建设局认为,他们不存在违规办理房产变更的问题。

  金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房屋产权证一直在林某手中。不过,房屋钥匙和金先生个人身份证等都在他本人手中。可是想找林某求证又出现了新问题,林某因为另有案情正在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金先生怀疑有人冒名顶替自己,并伪造了身份证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

  维权:诉诸法律讨回房产

  自己的房子被别人据为己有,金先生不知如何是好。对此,黑龙江百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春燕认为,通过以上证据可以证明,金先生的房子有被人冒名变更产权的可能。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重要证明,权利人如果认为房产证变更登记有错误的,可以申请撤销登记,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金先生可以起诉至法院,撤销五常市建设局对金先生房产变更的手续,重新夺回自己的房产。

  目前,金先生已经将五常市建设局起诉至五常市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对自己房子所做的产权变更,法院已对此立案。本报将给予进一步的关注。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