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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六成家庭对社区低保政策落实满意
2008-08-21 09:53:0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调宣 左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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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1日讯 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日前在哈尔滨市6个主城区10000户低收入居民家庭中开展的“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调查显示,自哈尔滨市低保工作开展以来,数十万的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和救助,64.1%的低收入家庭对社区低保政策落实情况表示满意;不满意的占6.7%;说不清的占29.2%。

  据调查,自1997年哈尔滨市制定了《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以来,到2007年末,哈尔滨市市区先后四次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45元。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也由初始的2382人增加到近20万人,全年发放低保金2亿余元。此外,为提高低保人员的生活水平,政府在城市低保办法中对特殊群体还给予了特殊优惠。对低保人员中重残疾人每月加发10元的保障金;社会孤老人员每月加发60元保障金,70岁以上的每月加发80元保障金;家庭成员中有成年残疾人的每月加发一定数额的补贴金,使救济金达到低保标准;低保户中接受高中、高中以下学历教育者每月加发60元;低保户中考上大学者,凭录取通知书一次性发放1500元助学金;18岁以下孤儿每月加发60元保障金;在采暖期内,对低保户家庭免收取暖费。大多数接受调查的低收入家庭表示,这些政策让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其中58.1%的低收入家庭对哈尔滨市低保工作满意,12.4%不满意,另有29.5%说不清。

  调查显示,低保户对社区低保工作表示满意。为使低保工作健康顺利的发展,哈尔滨市设立了社区居委会低保评议小组,先后出台了低保审核制度、低保申报制度、低保家庭备案制度。把定期复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起来,及时掌握低保人员的就业和家庭收入变化情况,使低保人员有进有出,补差额有增有减,实现了低保动态管理。

  调查显示,社区的低保工作透明度得到低保户的认可。46.1%的被访者认为所在社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较高;25.5%的认为透明度一般;1.5%的被访者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心存疑问,认为基层组织在办理低保过程中透明度不强,影响了低保工作的开展;另有26.9%的被访者说不清。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