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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9月开始参保
2008-09-01 09:22:17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薛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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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日讯 2008年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于1日开始,去年已经以该身份参加医保的市民今年如想继续享受待遇,只需直接到指定银行网点缴费即可。新参保人员需要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领取缴费通知单后,到银行缴费参保。

  据介绍,今年参保的缴费期为9月1日至12月20日。缴费后,成人居民自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儿童自缴费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时,新参保的成人居民、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和非公办幼儿园的少年儿童(含新生儿)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到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领取缴费通知单后到中国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除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直属支行、宏博支行、阳光支行、三和支行、银河支行外)缴纳医疗保险费。在校学生、公办幼儿园儿童由所在学校和幼儿园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去年已参保居民凭医疗保险证在9月1日至12月20日到上述银行网点缴费即可,去年已参保的在校学生、公办幼儿园学龄前儿童医疗保险费由学校或幼儿园负责收缴。

责任编辑:孙岚